不到一年~~~~

我又結束了一段戀情了....(談戀愛從沒超過一年....)

他說他不談遠距離的戀愛.....他不喜歡我拿別人跟他比較....

距離???哼......屏東到宜蘭的戀愛都有人談了~~~~~

明明就只是一種藉口~~~~~算了分都分了.....



說真的不夠貼心不夠關心我~~~~都達不到我想要的感覺.....

也許如果有新的女朋友才跟我分手我還比較好過~~~~

他對朋友1000分對我只有10分.......

可能我們開始就是一段錯誤吧!!!!

因為他對朋友實在太好了~~~總覺得我常被晾在一旁.....



晚上6點49分,第一次打來講了3分23秒,沒有重點.....

晚上6點54分,第二次花了17分鐘又39秒結束了不到一年的感情!!!

談分手總共花了21分又2秒!!!



布奇說:舊的不去新的不來!!!!

真的感情有這麼容易就放下        就不會有人因愛情而自殺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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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lainewang2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